《防静电工作服》标准适用于可能引发电击,火灾及其爆炸危险场所穿用的防静电服。标准发布后,许多人对哪些领域穿A级防静电工作服,哪些领域穿B级防静电工作服,感到模糊,如何进行领域划分呢?需要在标准中解读。
《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》中第6.5条规定了人体静电的防护措施,其中第6.5.1条规定当气体爆炸危险场所的等级属0区和1区,且可燃物的最小点燃能量在0.25mJ以下时,工作人员需穿防静电鞋、防静电服。这一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了防静电服配发的上限。军标JXUB4-96规定了在含有氢、乙炔、二硫化碳等可燃气体和火工品及其药剂,最小点火能在0.1mJ以下环境和MOS.QdASFET.FPROM等对静电敏感的电子器件的生产、组装、检查等作业现场人员应穿特种防静电工作服—也就是新国标规定的A级防静电工作服。最小点火能在0.1mJ以上的静电危险场所的现场作业人员,应穿普通防静电工作服—也就是新国标B级防静电工作服。
国标和军标给出了防静电工作服配发的上限,作业场所点火能<0.25mJ时应配发防静电工作服,作业场所点火能<0.1mJ时应配发A级防静电工作服。哪些物质在这个范围之内呢?GB12158-2006附录D给出了爆炸性气体、蒸汽及悬浮粉尘的点燃危险性表。